近日,国内有媒体报道,有中超俱乐部正在向足协申请,希望退还此前支付给中国足协的招聘调整费,但中国足协目前对此并未回应。
中超俱乐部申请收回签约调整费。
2017年,中国足协发布《关于转会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引进外援转会费达到4500万人民币以上,内援超过2000万人民币时,所有俱乐部应向中国足协缴纳相同数额的调整费。如果他们不支付或可以避免支付调整费,他们可能会被扣除多达15个联赛积分。应足协强制措施的要求,不少俱乐部在招募时向足协支付了调解费,中国足协也多次公开发布公告。最新的付款来自深圳足球俱乐部对金特罗的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恒大、大连方毅、北京中赫国安、山东鲁能泰山、天津全健、深圳队等多家俱乐部在引进外援时都向足协缴纳了调整费,这些费用合计超过10亿元。
目前,俱乐部申请退款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因为俱乐部管理和收费的相关规定,这笔费用不能开具发票,因此不能按照足协的计划用于青训费用。目前,这笔费用仍被搁置。第二个原因是目前的经济环境和足球投资环境都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很多俱乐部都面临着因为资金问题而无法生存的困境。三是部分俱乐部未按规定缴纳费用,没有受到足协处罚,包括此前由足协主席管理的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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